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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查新概念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科技查新对象
 
        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的人或机构
        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各种基金项目、新产品开发计划的人或机构
        各级成果的鉴定、验收、评估、转化
        科研项目开题立项
        技术引进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要求查新的
    
        科技查新作用
   
        为科研立项提供客观依据
 
        科研课题在论点、研究开发目标、技术路线、技术内容、技术指标、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在正式立项前,首要的工作是全面、准确地掌握国内外的有关情报,查清该课题在国内外是否已研究开发过。通过查新可以了解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研究开发方向;是否已研究开发或正在研究开发;研究开发的深度及广度;已解决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等等,对所选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断提供客观依据。这样可防止重复研究开发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和损失。
   
        据统计,我国科研项目重复率达40%,而另外60%中部分重复又在20%以上,同时与国外重复也约占3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国外已公开的技术,因而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严重浪费。
 
        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
 
        查新可以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例如某企业为成果鉴定,要求通过查新确认他们的"轻烃燃气灶具"项目为国内首创,经查新证实,国内已有此灶具的报道,从而否定了"国内首创"的评价。该企业十分后悔在立项时未经项目查新而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损失 。
 
        查新还能保证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在这些工作中,若无查新部门提供可靠的查新报告作为文献依据,只凭专家小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可能会得不出确切的结论。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又妨碍成果的推广应用。高质量的查新,结合专家丰富的专业知识,便可防止上述现象的发生,从而保证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信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学科分类越来越细,信息源于不同的载体已成为普遍现象,这给获取信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关研究表明,技术人员查阅文献所花的时间,约占其工作量的50%,若通过专业查新人员查新,则可以大量节省科研人员查阅文献的时间。查新机构一般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和完善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能提供从一次文献到二次文献的全面服务,如通过国际联机情报检索系统提供的世界著名的SCI(科学引文索引)、CA(化学文摘)、EI(工程索引)、NTIS(美国政府报告)、WPI(世界专利索引)等近千个科技、经济、商业等资料的数据库,内容涉及各种学术会议和期刊的论文、技术报告、学位论文、政府出版物、科技图书、专利、标准和规范、报纸、通告等,收藏的数据最早可追溯到十九世纪,最新可查到几分钟前公布的信息。据有关资料统计,这些系统包含了世界上98%以上的机读文献,基本能满足科研工作的信息需求。
 
        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及专家评审的主要区别
 
        文献检索是针对具体课题的需要,仅提供文献线索和原文,对课题不进行分析和评价。
 
        专家评审主要是依据专家本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对事物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所了解的专业信息,对被评对象的创造性、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评审专家的作用是一般科技情报人员无法替代的,但具有一定程度的个人因素。
 
        科技查新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也就是说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因此,查新有较严格的年限、范围和程序规定,有查全、查准的严格要求,要求给出明确的结论,查新结论具有客观性和鉴证性,但不是全面的成果评审结论。这些都是单纯的文献检索所不具备的,也有别于专家评审。
“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系统研究”通过专家鉴定验收
发布时间:2010-01-05

    12月25日,由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承担的“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系统研究”项目系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通过了专家的鉴定验收。这项研究是国内首次在公路隧道照明中,将太阳能光伏发电与LED灯相结合,实现了更大范围的节能。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冷曦晨,省高建局党委书记纪景义,厅科技处处长王潮海等领导出席会议,省交通科学研究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由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的11名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由内蒙古大学新能源研究中心、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9名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项目组提交的技术文件齐全,内容完整,数据翔实,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研究内容,符合鉴定要求;项目组针对我国公路隧道照明困难,电力成本巨大,运营成本较高的现状,系统分析研究了LED点阵排列、照明系统控制和太阳能供电系统匹配性;首次编写了《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系统技术指南》,对公路隧道太阳能光伏照明的实施具有指导意义;对小功率点阵式LED照明灯具单点损坏率高的机理进行了实验与研究,促进了公路隧道LED照明灯具的应用与发展等七项主要成果;该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前景,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专家建议,在《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系统技术指南》的基础上,开展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的相关标准研究,并加快公路隧道太阳能LED照明系统的产业化进程,促进公路隧道太阳能照明系统的推广应用。(记者 张士鹏)

 


转自《吉林交通报》http://www.jljt.gov.cn/bdzx/yb_1/wz/201001/t20100105_28678.html